(一)项目来源
國際研發合作、科技研發機構、入園研發企業、院校研發機構、基金支持推薦
(二)入驻条件
1.属于胜乐体育工业园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,符合胜乐体育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政策
2.项目技术来源清晰,已申请专利或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,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
3.项目技术先进,与同类产品相比现有技术有明显创新与进步
4.基本具备产业化条件,项目技术、工艺条件基本成熟,已进行小批量试生产或具备试生的条件
5.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,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
6.市场发展潜力大,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
7.商业模式开发公司验证后可行,项目孵化成功后优先在胜乐体育工业园内进行产业化。
(三)初步孵化流程
1.初创企业填写入孵申请表及商业计划书,科创中心对项目进行初步调研。
2.科创中心上报至总经理办公会予以审批,收到完整材料后十五个日历日内就是否同意入驻给以明确答复。
3.同意入驻的,科创中心协助初创企业在管委会办理法人注册手续(如有需要),申请初创企业政策优惠(不超过两年)。项目初步孵化期间,提供6个月的免费空间。(不超过8个工位,)
4.孵化期结束前至少一个月,项目提交孵化成果,科创中心对项目是否具备投资价值进行评审。
5.加速孵化或二次孵化
評審通過:科创中心编写项目投资报告并提交至开发公司投委会审批并推荐至“星火”计划成员单位。项目获得融资,进入加速孵化阶段,科创中心为项目产业化提供帮助,与项目后期投资基金进行接洽,协助融资(期间项目需支付租金或以租金折算成项目公司等价股份)。
評審未通過:延长孵化时间至6个月,进入二次孵化阶段或寻找其他资金支持(期间项目需支付租金或以租金折算成项目公司等价股份);二次孵化结束前不晚于一个月,项目准备二次评审。二次評審仍未通過:孵化期结束后搬离创新中心,项目孵化宣告失败。